漳州市区下洲路的移交尴尬:三四百米路4个业主
“一次摔伤 牵出一条路的移交尴尬”追踪
尴尬背后:三四百米路 4个业主
新城集团:多个业主单位,且工程进度不一,立项立给谁? 市建设局:立项前,路段牵头业主单位,应先做好道路配套
闽南网5月11日讯 市区下洲路一井盖丢失,导致师院学生骑行路过摔伤,由此牵出下洲路的移交尴尬。
那么,下洲路该如何才能办理移交?
丹霞路以东至九龙大道的下洲路
小曾的上嘴唇严重摔伤,牙齿也变形了
丹霞路以东至九龙大道的下洲路,难寻路灯、果皮箱等公共设施
昨天,记者再次到下洲路的开发单位福建新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和漳州市建设局寻个答案。
新城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称,下洲路难移交的根源在于丹霞路以东的该路段共有4家业主单位,一个路段多个业主单位,且工程进度不一,导致该路段无法立项,无法办理后续其他移交手续。
而漳州市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表示,新城集团是下洲路的牵头开发单位,应负责该路段建设及办理移交,该路段虽竣工已久,撇开别的不谈,目前该道路仍缺乏许多基本配套设施,要办理移交属空谈。
受伤女生:
窨井责任管理单位应赔付医药费
而大二学生小曾嘴部摔伤一事,仍没有结果。目前她因缝合上唇部已花费800元左右医药费,“四颗上门牙的具体伤情,要等上唇愈合才能检查。”小曾表示,是窨井管理单位没及时巡查及时补上井盖,才导致她路过摔伤,窨井管理单位应赔偿她的医药费。
不过,新城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下洲路段业主单位共有四家,另外,该道路迟迟不能办理移交,不是他们的原因,因此他们不应为小曾的医药费埋单,具体应由谁来承担这个责任,他们也不清楚。
路段现状:
路灯行道树等配备不齐货车横行窨井破损严重
昨天下午,丹霞路左拐入下洲路的东段,由于路两边的人行道上都没安装路灯和种上行道树,放眼过去,显得有些空旷,路右边是一块尚未开放的闲置地,用围墙围起来,暂时作为物流停车场使用,因而本该属于人行道的,也尚未铺上行道砖。该路段两旁还没有配套路灯、果皮箱、交通信号灯等公共附属设施。
可能由于过往货车较多,承受压力较大,在这段长达数百米的道路上,共有几处出现道路破裂、下陷的情况,由于刚下过一阵雨,一些下陷的地方还积着水。不过,最显眼的莫过于路两边的四处窨井盖破损或缺失,令过往的行人不得加倍小心。
悦景豪庭小区位于丹霞路与下洲路交叉口。昨天,该小区多名住户向记者反映,由于小区门口的下洲路未配套路灯等设施,导致不少业主夜间出入小区心慌慌。
住户吴女士说,她在胜利路一家超市上班,晚上九点多才下班,下洲路没路灯,路面光线较差,她每次回家都提心吊胆,“万一有人拦路抢劫咋办?”
住户杨先生说,下洲路段窨井盖常破损的情况存在两三年了,经常没人维护,他已见过五位市民骑行路过摔倒,他十分担心有一天夜行的路人掉到无盖的窨井里去,“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道路建设单位把道路配套建设好、维护好。”
新城集团:
一路段有4业主单位工程进度不一影响移交
为何一段三四百米长的下洲路东段,路权移交成了难题?
昨天下午,新城集团办公室一名负责工程报备的工作人员介绍,丹霞路以东至九龙大道这段三四百米长的下洲路,是代征的市政道路,即道路由附近楼盘开发商配套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市建设局。该路段有新城集团及福景房地产公司、信达诺房地产公司、荣华房地产公司共4家业主单位,新城集团是该路段的牵头业主单位,他们在两年前就想移交该道路,但遭遇了困难。
按照2006年漳州市建设局出台的《关于市区市政道路设施建设工程移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办理移交时,必须同时具备道路应配套人行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无障碍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公交站台、消防栓、道路夜景线路套管铺设和果皮箱等公共附属设施应齐全,要完成工程报备,工程建设资料应送城建档案馆归档完整等。
可下洲路在工程报备这方面“卡壳”了。移交市政道路,要先完成工程备案,而要完成该路段的工程备案,必须先立项才能办理后续相关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单一业主才能办理立项,可下洲路丹霞路以东路段有4个业主单位,他认为下洲路难以移交的根源就在这里,“一个路段多个业主单位,立项要立给谁?”
此外,上述新城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说,由于下洲路东段4个开发商楼盘项目工程进度不一样,有的还没开始动工,有的还在施工中,如果路灯、绿化等先配套了,很快就会被破坏,因此导致下洲路两旁路灯等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目前还未完善。
市建设局:
牵头业主单位应先做好市政道路配套
“许多基本配套设施都没有,这样的市政工程怎能移交?”
昨天,漳州市建设局城建科负责人说,事实上,下洲路目前未能移交的原因与该道路是否立项没有太大的关系。几年前,市建设局就召集下洲路东段4家开发商开过协调会,当时形成会议纪要,确定新城集团为该路段的牵头业主单位,“其他业主单位共同分摊出钱,新城集团作为牵头业主单位负责该路段的具体建设、移交等事宜,道路市政工程配套都做好了,由新城集团提出移交申请”。但至今,下洲路最基本的市政配套设施仍缺乏,根本不具备移交条件。“道路移交之前,新城集团就要对下洲路负管理责任”。(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萧镇平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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