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交警大队将联合芗城区执法局 专项整治“霸占车位”

昨天,天下美食街,又有商家霸占车位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漳州市区的免费公共停车位,屡遭沿街商家的霸占(详见本报8月25日以来的连续报道)。
芗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称“芗城区执法局”)法制股股长表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应归交警部门管理。
对此,芗城区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昨表示,将联合芗城区执法局,在“百日整治”中,专项整治商家霸占停车位的现象。
芗城区执法局:
车位被占归交警管
昨日下午,邦邦与芗城区执法局法制股的张股长取得联系。他称,在公共停车位上放置反光锥等障碍物是违法的,应该要坚决反对,并加强巡逻和执法。
不过他表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他表示,这块的直属单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不包括执法局,执法局只负责管理违章停车、不按照划线范围停车,无论马路上的停车位,还是路沿石以上的停车位,具体执法都由交警大队负责,必要时执法局将进行配合。
芗城区交警大队:
将专项整治霸占车位
昨日,邦邦就此事咨询了芗城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碧云。她表示,上周就已经让路面中队开始加强各个巡逻区域的停车位整治,接下去将配合“百日整治”进行一次较大规模的执法行动。
芗城区交警大队办公室的肖主任表示,目前路面中队在执法时采取的具体措施是:一加强巡逻,争取不间断地对辖区进行巡逻,一旦发现反光锥等障碍物立刻没收;二是与商家进行沟通、教育和劝导,引导商家往自觉性方面靠拢。
肖主任还表示,最近在市区进行停车位整治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明显减少了很多类似现象,接到的反馈也越来越少。接下去,芗城区交警大队将联合芗城区执法局进行一次整治行动。(本网见习记者 胡婧 实习生 戴江海 文/图)
□快刀短评
做个文明人
咋就这么难?
对于天下美食广场众商家圈占公共停车位一事,尽管部门屡次行动,从劝导、教育到没收圈占物,但局面并没有改观,依旧尔尔。
到底怎么回事?是部门执法太文明,还是侵害公众利益的某些商家脸皮太厚?是部门执法太无力,还是侵害公众利益的某些商家太狡猾?是……我看都不是,而是在某些人的眼里,“文明”两字离他们太遥远。他们没有把公众利益放心头,自私自利,死猪不怕开水烫,我很担心,到他们的店里吃饭消费,会不会被宰,会不会吃到地沟油,会不会吃到违禁的食品添加剂。一句话,不尊重别人的人,不敬畏公众利益的人,人品肯定有问题。
真的很不想“上纲上线”,但实在不吐不快。请这些人扪心自问,做个文明人,难道就这么难吗?(毛毛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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