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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养老金纠纷两审均败诉 仍寄一审法官感谢信

2011-09-07 05:0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因为社保养老金纠纷,周某将自己的原单位告上法院,但两审判决下来,周某都输了。不过,周某却给一审法官先后寄去两封感谢信。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周某曾是某印刷厂工人,于2000年1月与工厂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经济补偿金。2007年,周某在办理退休养老金时,因印刷厂迟延送交办理材料,导致他少领10个月的社保养老金。周某从2009年1月起才开始领取养老金,却到2010年4月7日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但仲裁机关不予以受理。

  于是,周某将印刷厂诉至芗城法院。经办法官核实后发现,周某已经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只要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也就可以结案。但看到老人哭诉求助,法官于心不忍,于是决定即使判决结果都是相同的,也要帮助周某查清事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案结事了,还给老人一个说法。

  经办法官多次到印刷厂及社保机构调查取证,发现印刷厂的确存在迟延送交材料的情况。但印刷厂认为2000年周某在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时,他们就已经移交了材料,此后没有协助办理社保金的义务。针对争议焦点,法官多次到印刷厂,希望双方能和平解决问题,还到印刷厂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但几经调解无效。

  去年12月10日,经办法官以被告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因原告已超仲裁实效,判决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经办法官力求在判决书中阐清事实,还在宣判后为双方答疑解惑,让周某心服口服。此后,周某向漳州中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不过,因确定被告存在过错,周某拿着两审判决书与被告再进行协商,最终获得一定补偿。为此,上月底,他给一审法官先后寄去两封感谢信,“获得的赔偿虽然不是原来主张的数额,但已经是最好结果”。(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晓萍 林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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