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争抢"洗脚妹" 男子伤人赔七万判一年半
2013-05-06 09:05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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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的杨某德在泡脚店跟别人抢“洗脚妹”,一怒之下竟用棒球棍将对方的脑袋打破,赔了对方7万元。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处杨某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去年12月27日凌晨2点左右,26岁的杨某德带着一帮“哥们”来到自己经常光顾的足浴理疗会所泡脚,发现自己喜欢的小妹被一个叫林某光的客人要走了。杨某德要求林某光将小妹让给他。两人随后相约“决斗”,杨某德从车里抄出一根棒球棍,一棍打中林某光的头部。经鉴定,林某光的头部被打成挫裂伤创口6.5cm,伤情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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