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建立执行指挥中心 被执行人动产2小时内查控交接
闽南网5月4日讯 漳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6月底将投入运行。通过“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指挥中心可快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机动车、房屋、证券、住宿、通讯、用水、用电等信息,有效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活动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网络查控
昨日,公安、工商、税务、住建、民政、国土、住房公积金7个单位和漳州中院签署《集中查控被执行人有关问题的协作纪要》。下一步,漳州中院还将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有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移动通讯、水、电、气以及在福州没有中心机构的金融单位等建立第二批点对点网络查控关系。
漳州中院院长吴钟夏介绍,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要包括远程视频指挥、点对点网络查控、短信执行、咨询监督和案件管理五大功能。其中,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是核心,即依托市政务网平台,实现法院系统与银行、公安、房管、土地、工商、民政、税务等协作单位之间的网络连接,实现查控请求发送、查控结果反馈等。这样,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就可全面、精确地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财产信息,从而快速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
被执行人动产2小时内查控交接
吴钟夏称,漳州中院、各基层法院要组建以执行法官、司法警察为主要力量的快速反应小组,配备专用车辆,24小时待命;还为快速反应小组配备先进的单兵作战战略,实现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的全程监控、同步指挥、应急设置。对执行指挥中心获取的被执行人不动产线索,要在24小时内作出查控手续实施查控;对协作单位已控制到的被执行人动产,法院执行机构要在2个小时内办理查控交接;对金融部门提供的存款情况,足以全部履行债务的在2个小时内办理查控,不足以履行债务的,需分析研判是否有利于今后的案件执行而决定查控或暂不予以查控,决定查控的在2个小时内完成。
□他山之石
温州市法院2010年在综治委的牵头下,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建成一个覆盖全市两级法院和公安、工商、国土、银行、住建等235个协助执行单位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仅2011年就查控银行存款14亿元、机动车332辆、房产508处、土地332处。
广东2009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市、县三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以执行联动机制为依托,由法院与人民银行、国土资源、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合作,建立被执行人财产和身份信息查询系统,使查询效率提高93%。去年广东法院系统的案件实际执行率达74.94%,比未建设指挥中心之前提高了29.6%,执行到位率69.58%,提高了24%。(N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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