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开发项目容积率超标 14房企开发手续遭“冻结”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因房产项目容积率超标未补缴土地出让金,漳州14家房地产企业被暂时“冻结”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前日,漳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这一消息。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农转利用科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清顿整肃了一批容积率超标项目,并开展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工作,截至7月31日前未足额补缴的房地产企业,被列入“冻结”范围。
14家房产企业
遭清算“冻结”
漳州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遭清算的房地产项目,为2002年以来市区内调整容积率的经营性用房,经清查共有26个项目在补缴之列,通知发出后,陆续有企业补缴。
14家被通报的企业及其容积率超标项目分别为:漳州市信隆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信隆花园、漳州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久花园、福建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市老干局干休所旧房改造小区、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欣江悦景、福建向荣建设集团开发建设的鑫荣小区二期扩建工程、漳州市东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腾飞商厦、漳州市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明珠等项目、福建永同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同辉嘉园、漳州市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丽园广场、漳州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晟钱隆学府、漳州市金河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河广场、漳州荣昌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荣昌花园、新城房地产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景江花园(闽南新城综合大市场)、悦港花园及新城苑、漳州天利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天犁园。
根据漳州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联合下发的文件,14家企业未及时足额补缴完土地出让金,规划、建设、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该企业所有项目的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土地转让、企业法人变更、营业执照注销等相关手续。足额补缴完土地出让金的,由国土局才给予出具相关证明,有关部门方可为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部分在售项目
打击将是很直接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早期开发的项目,在项目销售全部结束之后,企业已经撤出漳州市区很难找到,因此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真正受影响的是部分在售和有后续开发建设的项目,漳州市悦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明珠、漳州荣昌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荣昌花园、漳州市丽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丽园广场等都为在售项目,打击将是很直接的,因为包括规划施工、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开发建设环节全部被“冻结”,不但所有开发建设任务无法进行,连开盘销售也无法展开,意味着企业几乎寸步难行。
记者向这部分尚在开发和销售的项目求证时,几家企业的中层人员对此表示并不知情,也有企业中层人员称,土地出让金补缴问题一直有在进行处理,但他对于近日部门发文“冻结”一事则完全不知情。
容积率超标
是历史遗留问题
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容积率超标是个历史遗留问题,2007年前,开发商任意调高建筑容积率未得到有效监管,相关的法律文书对此亦没有明确规范,直接导致大部分开发企业以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面积获利。
2007年9月,福建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的意见》,对于容积率的规划设计条件提出严格要求,并严格限制更改容积率,若确实需要变更,必须经由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并提出意见。这一政策出台后,容积率问题便有章可循。2011年1月1日起,漳州市也正式开始实施《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容积率规划管理规定》,明确容积率指标:如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业主单位不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如该项目容积率指标超过2.0,超过2.0容积率部分所增加的建筑面积,则应参照周边地块的楼面地价及当时的楼面地价按有关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本网记者 朱远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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