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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员工醉酒驾车被追究刑罚还丢万元饭碗

2013-04-26 08:23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26日讯 国企员工洪某在一次同学聚会后,醉酒驾车,被追究刑罚还丢了饭碗。昨日,南靖县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洪某提起公诉。

  洪某就职于厦门市一国有企业,月薪过万。3月18日,其驱车到南靖县城参加同学聚会。把酒狂欢后已是深夜11点,虽知酒后不能开车,但仍存侥幸心理。行驶不久便与一辆摩托车发生轻度碰撞,造成两人轻微伤。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即使法院判其缓刑,洪某也将被开除公职。(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陈鸾英 沈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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