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租渔船改油船 走私70吨柴油

2013-04-19 08:0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4月19日讯 租赁渔船,改装后,走私柴油70多吨。昨日,王某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漳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6万元。查扣在案的78.74吨0号柴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去年9月1日,王某驾驶“闽龙渔F840”号渔船改装的油船到台湾海域购买柴油。返航途中他与曾某取得联系,准备将柴油运回境内贩卖给曾某。次日凌晨,当王某与曾某在漳州海域接驳走私柴油时,被厦门海关缉私局查获。经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被查获的柴油为0号普通柴油,重量为78.74吨。经厦门海关核定,其偷逃应缴税额15.374031万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你家门口的“健康卫士” 漳州首家健康小屋免费查
下一条:手机导航失灵两人海上迷失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