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小费 砸伤陪酒妹
2011-08-26 02:3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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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在KTV唱歌喝酒时,因陪酒妹讨要小费,心生不爽,便趁着酒劲,拿酒瓶往人头部砸去。昨日,经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执行逮捕。
去年8月18日晚,张某与朋友陈某、林某等人在芗城区延安北路一KTV包厢喝酒。席间,陈某建议张某找些女孩过来陪酒,于是张某便打电话叫陪酒妹陈某连到KTV陪其一行人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陈某连提出要回去,并开口向陈某和张某讨要小费,陈某与张某以其陪酒时不专心为由不给小费。此后,陈某连又不断向张某讨要小费,张某心生厌烦,便趁着酒劲用一个啤酒瓶砸伤陈某连的左头部,后张某逃离现场。(通讯员 韩艳红 陈葳 本网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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