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孩 “揭发”小偷母亲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28岁的南靖人方某华,是个“聪明”的母亲,她看准暑期只有小孩在家的特点,带着8岁女儿来到他人家中,谎称是小孩家长的朋友,在女儿与小孩玩耍时入室盗窃。方某华没想到,自己却“栽”在女儿身上,警方调查时,女儿不仅说出作案经过,还说出藏赃物的位置。昨日,方某华因涉嫌盗窃被云霄东坑边防派出所刑拘。
20日,小兰(化名)在母亲方某华的唆使下,跑进东厦镇洲渡村一居民家中。小兰问清只有一名10岁男孩在屋内后,藏身门外的方某华随即走进来。
“你妈妈到哪去了?”方某华一进门就问男孩,得知他妈妈去电子厂打工后,方某华拿起手机,按了几个键就扯开嗓门说:“你还在电子厂啊,我那东西放在卧室里,好的,我自己拿”。挂完电话,方某华就说到卧室拿东西,还煞有介事地嘱咐两个小孩在客厅玩,不要到处乱跑。趁两小孩聊天之际,方某华来到2楼卧室偷东西。
男孩跟小兰聊天时,得知两家不认识,就跑到邻居家给母亲打电话。随后,男孩按母亲的嘱咐回家上楼查看,但被塞了3元钱后,他又被方某华哄骗下楼。直到方某华母女离开后,男孩再次上楼,看到卧室被翻得一片狼藉。男孩母亲收拾时,发现价值几千元的金首饰不见了。东坑边防派出所接警后,调看周边监控让男孩辨认,方某华随即被警方锁定为嫌疑人。
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警方判断作案妇女是个惯犯,又调取历年在当地有劣迹的女性让男孩辨认,方某华再度被认出。为保证信息无误,民警又前往管辖派出所核实情况,得知方某华于2008年、2010年两次因盗窃获刑,刚刑满释放不久,前几天还带一个女孩到派出所办户口。
22日晚上,办案民警将方某华抓获,但面对警方的询问,方某华却拒不承认盗窃事实。不过,民警次日向小兰了解情况时,小兰不仅说出近2个月来,母亲多次带她以相同手法到别人家“拿东西”,还将母亲藏在家中的赃物告知办案民警。“妈妈乱拿别人的东西不好,每次带我去陌生人家里,我都觉得不开心。”小兰说。
在证据面前,方某华供认自己的作案经过,她说,她看准学生暑假期间,只有小孩在家的特点,利用自己女儿做“掩护”,让受害人家中的小孩误以为她是家长的朋友,在女儿跟受害人小孩玩耍之际入室盗窃。目前,警方已查证方某华涉嫌8起盗窃案件,涉案价值4万多元。(本网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林团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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