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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 小车被砸遭窃

2011-08-25 02:1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经调解,雅家达酒店赔2000元;律师称酒店对车位安全有保障义务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凌晨2点,出差到漳州的黄先生入住延安广场的雅家达酒店,将车停在酒店保安指定的位置。谁知到了上午9点多,车子的后挡风玻璃被敲破,车内一些烟、茶叶、衣服等被盗。酒店认为是免费提供的停车位,不愿意做出赔偿,后经12315介入,酒店赔付2000元。

  黄先生常来漳州出差,大多入住这家雅家达酒店。他回忆,起初他把车停在酒店门口,但酒店值班保安说不能停在那,引导他停在距离酒店大约50米地方的黄线内,并按要求登记车牌和手机号。昨日上午9点多,黄先生叫司机去接客人,结果发现车后挡风玻璃被敲破,车内财物被盗,估计损失在3000元左右。

  “酒店的一个主管说,早上6点多时,保安巡逻就发现了。”黄先生认为,自己登记了车牌和手机号,出事了酒店居然没有反映,“我们又是按照他们指定的位置停车,酒店应该尽到看管义务”。

  酒店方认为,停车位是免费提供的,不该由他们赔偿损失,不过可以免除黄先生和同事的住宿费837元,如果黄先生坚持要求赔偿,要等酒店老板9月出差回来才行。“我一个外地客人,不可能等他到9月份。”无奈之下,黄先生拨打12315求助,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酒店最终做出让步,当场赔付黄先生2000元。

  记者当天来到雅家达酒店,想了解详细过程,但酒店拒绝接受采访。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叶庆瑞律师认为,顾客入住酒店,就与酒店形成服务合同关系,酒店就有保障顾客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附随义务。如果酒店未尽义务或者对财产损害有过错,就应进行赔偿。本案中,顾客车辆停在酒店指定位置,酒店对该停车位的安全性就有保障义务。如果酒店对车辆被损害有过错或者未履行附随义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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