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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布首批四种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

2013-03-30 14:44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3月30日讯 四种食品小作坊有了合法身份。昨日,漳州公布《漳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加工食品目录(第一批)》,传统糖果制品(酥糖、贡糖)、糕点(枕头饼、白香饼)列入其中,成为首批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

  目录对产品品种定义及基本生产流程做了规范。

  在传统糖果制品类,酥糖是指包括以白砂糖、花生为主要原料制成的固态甜味食品;贡糖:包括以白砂糖、花生、麦芽糖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食品;而糕点类,指以面粉、饴糖为主要原料,经烘烤成型的食品。

  此外,目录还公布这四类产品的重点监控指标,包括酸价、过氧化值、砷、铅、黄曲霉毒素B1、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等。

  漳州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吴科长表示,漳州制定该目录,主要是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漳州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主要是选取传统、低风险的加工食品。在制定目录前,质监局结合各乡镇政府,事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最终选取有传统特色的又无法规模化生产的四类食品列入首批目录,进行尝试,以后目录将逐步增加品种。

  在运作模式上,被列入目录中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主动向县级质检部门申报,质检部门对生产现场审核、食品进行抽检,符合条件的,给予颁发“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并纳入质检部门日常监管范畴。这些小作坊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定规模,也可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最终做大做强。(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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