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第二个“兰志雄”冒了出来
▲林镇和在讲述同样的遭遇
18年前毕业到单位报到遭拒,兰志雄被社保停薪留职15年经导报报道后,勾起了另一人的回忆,他有着与兰志雄几乎相同的经历。
他叫林镇和,漳浦县六鳌人,是兰志雄小两届的师弟,1996年毕业于福建交通学校运输管理专业。
想当临时工也不行
十多年过去了,现在的林镇和几经辗转,拿到了厦门大学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是一个船舶公司的技术副经理。尽管他对自己的现状比较满意,但那段不公正的遭遇仍然让他无法忘怀。
林镇和介绍,1997年元月,他拿着漳浦人事局和经济委员会开具的介绍信到漳浦县交通局报到(当时交通局属经委口),时任局长邱秋月告诉他,没有编制,回去等待。春节后,林镇和又到交通局询问工作的事,得到的答复是,继续等待。
林镇和说,等待的日子非常难受,当初他甚至提出不介意先以临时工的身份工作,慢慢等待编制。不过即使这个要求,也没有得到满足。
林镇和说,邱秋月也曾让他签署一份停薪留职协议,不过他没有签。“因为每个月要交152元的管理费,没有薪水哪里来的钱交管理费。”他说。
县委书记过问也没用
1997年年中,一个消息让林镇和非常震惊———交通局新招了一批人。和他一起知道这个消息的,还有一个同届校友。
林镇和说,他们一起给时任漳浦县县委书记写信反映此事,县委书记知道后立即通知邱秋月,要求处理。在导报记者对邱秋月的采访中,这得到了邱本人的证实。
林镇和说,后来他接到县交通局人秘股的电话,告知编制可能批下来。可是一阵等待后又没了回音,跑到交通局,对方说县委编办还没有处理,跑到县委编办,对方说交通局没有报过来。
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工作,年轻的林镇和写了第四封信,并到县政府门口等县委书记。还真让他撞到了,林镇和说,县委书记在他的信上批了几个字:“转邱秋月、陈仁俊同志阅处。”林镇和拿着写有县委书记批复的信去找邱秋月。邱秋月让他留下信件,回去等待,从此再无音信。
漳浦县纪委:已展开调查,绝不偏私
停薪留职,前提是有薪有职。兰志雄停薪留职协议的签订时间是1998年8月1日,而兰志雄的社保本上,工作时间显示:1998年8月。
对于这个时间上的顺序矛盾,昨天下午,漳浦县交通局局长王赐义表示,这确实不合理,交通局和人事局沟通过,人事局表示,兰志雄当年签订的停薪留职协议上没有人事局的签章,是无效的。
既然停薪留职协议无效,那么是不是就说明兰志雄其实一直都是交通局的职工?
对于这个问题,王赐义显得很犹豫。“他当年有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而且我们局也给他缴纳了多年的社保,照理应该是交通局的人,但是,”王赐义说,“十几年来,兰志雄从来没有在交通局上过一天班,没有领过一天薪水,这就很难说了。”
在漳浦县社保中心,导报记者查询了兰志雄的社保记录。在社保中心的系统内,兰志雄的工资基数是344元,直到2013年仍有缴交记录。这与兰志雄养老保险记录本上逐年增加的工资基数相差很远。
昨日下午,漳浦县纪委监察局副局长陈坤谋表示,已经就这一系列的问题展开调查。陈坤谋强调,在调查过程中绝不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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