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两雇主先行 各付5万善后款

2011-08-23 01:45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记者从漳浦县霞美镇司法所获悉,前天下午,张良镇、陈聪辉两个雇主又各出5万元,让死者林合春家属先用来善后。12日上午搬运工林合春受张良镇雇用,将稻谷搬运给旧镇镇粮食购销公司,他受公司副主任陈聪辉指挥干活时却失足从车上摔下身亡,两个雇主及漳浦县粮食局却都不愿意承担责任(详见本网17日报道)。

  司法所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核算出林合春意外死亡的赔偿金额大约20万元,除了此前两次拿到的两笔善后款外,林合春的家属大概还能再要求索赔10万元。林合春的家属将对相关人员及单位提起诉讼。(本网记者 杨清竹)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闽台武术节:半生为武痴 喜做公益事
下一条:电焊乙炔管道脱落 工人切割时被烧伤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