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招60名大学生服务社区
2013-03-26 07:53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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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3月26日讯 漳州今年将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昨日,记者从漳州市民政局获悉,这是漳州市进行第5次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
此次招募的对象,为2013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第一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400元,第二年为每人每月1600元。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的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服务期将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省、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最高加5分;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何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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