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男子挨巴掌反击一拳 赔万元获缓刑
2011-08-16 02:2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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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张某与王某曾有过纠纷,5月5日上午11时许,张某在芗城区古塘村村道上碰到王某,两人再次发生争执,王某先动手打了张某一巴掌。张某则反击王某一拳,打在对方眼部。经鉴定,王某损伤程度属轻伤,张某应负刑事责任。5月26日,张某接警方通知后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案发后,张某已赔偿王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1.5万元,得到对方的谅解。(通讯员 真坚 本网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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