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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食店买来啤酒饮后又吐又泻 消费者获得赔款300

2011-08-09 03:3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在漳浦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林先生获得300元赔偿。

  8月7日,漳浦深土镇的林先生向该镇某食杂店购买一瓶啤酒,与朋友在家中饮后出现呕吐和腹泻现象,到镇卫生院检查是吃变质物品引起腹泻。林先生认为可能是啤酒变质,要求该食杂店承担医疗费用125元,遭到拒绝后,便向该县工商局深土工商所申诉。执法人员查实情况后,组织双方调解,店家同意赔偿林先生医疗及相关费用300元。(本网通讯员 蔡金栋 潘桂华 本网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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