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解未采纳凶手 一审死刑包庇、窝藏的父母也获刑
从法院回来后,李某荣的父亲拿着儿子的身份证看了又看
闽南网1月22日讯 昨日上午,曾备受关注的“漳州沙西下寨海上浮尸案”,在漳浦法院一审判决。
凶手李某飞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的父母李某付和李某珍犯窝藏、包庇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其中父亲李某付缓刑3年;民事赔偿上,李某飞被判赔199075元。李某付表示,他还是希望能为儿子争取一下生的希望,将上诉省高院。
庭审回放:一家三口齐翻供
去年1月31日,沙西镇下寨海域惊现男尸。经查,死者为该镇庵兜村人李某荣,因琐事纠纷,被同村的李某飞骗到海边,捅伤后丢进大海致死。案发后,李某飞父母又帮他隐瞒犯罪事实、毁灭犯罪证据,并助他出逃。当年12月3日,该案在漳浦法院一审开庭(本报去年多次报道)。
庭上,李某飞及其父母当庭翻供,李某飞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作案刀具是李某荣带的,是李某荣先动手,他才将刀夺去,两人在搏斗时,李某荣失足落入海中。此外,李某荣曾多次叫人殴打他,李某荣也有过错。李某付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但辩称他是在案发后第二天要倒垃圾桶时,才看到作案工具。李某珍也辩解她没有帮李某飞清洗作案时穿的衣服、鞋子,没有窝藏、包庇李某飞。
判决认定:辩解均未被采纳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李某飞称李某荣怀疑他偷手机,并叫人将他打伤住院,但这仅有李某飞的供述,警方查找不到他供述的相关知情人员,他也不能提供住院证明,所以他提出曾被李某荣殴打致伤的辩解,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而根据查明的事实,李某荣对双方矛盾的发展、激发并无责任,李某荣在该案中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同时,作案用的弹簧刀经查是李某飞事先准备,从家中所带。他持刀捅刺李某荣数十刀,李某荣身上的伤口多达30多处,可见手段残忍。随后,李某飞又将不能动弹的李某荣拖入海中,他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后果的意图明显,因此属直接故意杀人。其非故意杀人的辩解不予采纳。
判决还认定李某付是故意将作案刀具扔进村里的公厕,李某珍是案发当晚清洗李某飞作案所穿的衣服、鞋子,再由李某付藏至旧厝隔层,意图使李某飞逃避法律追究;案发后,李某付、李某珍还给儿子提供钱财,帮他逃匿。
案后回访:命案带来的家庭之殇
一场血案,给两个家庭都带来深深的伤害。昨日下午,李某荣的父亲李某辉又一次路过李某飞的家,两家一前一后相距不过20米,可是因为这起案子,两家早已没了当年的邻里情分。李某辉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拿出儿子的身份证看了又看。
“一直舍不得扔掉,今天法院终于判决了,他可以瞑目了。”李某辉说,案发后不到20天,80多岁的父亲因受不了孙子惨死的讯息,病情加重也随之去世,而一家人去年都在为这个案子奔波,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判下来就好,活着的还要过下去,我准备过完年就去打工”。
另一边,李某付一个人呆在家里,房子很新,去年才落成,“家里没钱,2008年就开始建,有点钱就建一点,去年才好”。但如今,小儿子被判死刑,老婆入狱,大儿子又很少回家,崭新的家里似乎少了些人气。李某付说,他是真不知道儿子和李某荣的矛盾,不然肯定会阻止儿子,“我平时也很疼小荣,他家里没人,我常叫他过来吃饭,没想到就因为那点小事,两个人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我很心疼,希望他的父母能谅解”。(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青松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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