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犯被执行死刑
□“三歹徒抢劫杀害两的哥 除夕夜诏安县警民封山缉凶”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三男子从深圳租车到福建,途经漳州诏安时,叫司机把车开到僻静处,随后刀砍两名司机,抢走财物后逃窜到附近山上,其中一名司机赵继春当场死亡,另一名司机韩留恩送医途中死亡。昨日,漳州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张某全、张某宁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此前,由于对漳州中院的宣判不服,张某全、张某宁提出上诉,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罪犯张某全犯抢劫罪、强奸罪(另案)、故意伤害罪(另案);张某宁犯抢劫罪,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执行死刑判决。
【案情回顾】
抢走1800元 残忍杀害两名司机
2009年1月23日,张某全提议从深圳市租车到漳州市诏安县过春节,并在途中实施抢劫,张某宁和程某良(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表示同意,由张某全联系租用了赵继春驾驶的黑色粤BTR750比亚迪轿车。
24日中午,张某全安排张某宁带一把水果刀、程某良带两条鞋带,并交代两人见机行事,后三人乘坐赵继春驾驶的轿车,同车还有韩留恩(赵继春妻兄)。
途中,张某全先后付给赵继春1800元。
当日20时许,车行至诏安县四都镇,张某全让赵继春将车开进324国道附近左侧林乾村道“牛挂头”路段停车,随后,张某全殴打赵继春并威逼赵退回所付的1800元车费,坐车后排的张某宁拔出水果刀架在韩留恩的颈部,与程某良一起将韩留恩控制。
赵继春拿一把黑色方向盘锁抵抗,被程某良抓住手,张某全夺走该锁并猛击赵继春头部,将赵拖出车外。
随后,赵继春又从车内拿出一把红色方向盘锁反抗,程某良随即下车同张某全一起夺下该锁。程某良对赵继春拳打脚踢,张某全持红色方向盘锁猛击赵继春头部致赵倒地。
张某宁则在车内持刀在韩留恩左颈部捅刺一刀,又下车朝倒地的赵继春左颈处猛刺两刀。之后,张某宁跑回轿车处,朝韩留恩身上猛刺数刀,韩留恩跳下轿车呼救,在逃向果园的路上摔倒。
最终两司机遇害。(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庄欧玲 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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