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园门口停车费擅自涨价,将按违法所得5倍处罚
□“中山公园门口 停车费擅自涨价?”追踪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中山公园门口停车点是否擅自涨价?昨日下午,承包该“临时停车看护点”的恒明物业公司老板蒋先生称,这是看护点员工私自提价,他对此事并不知情,已对员工进行内部严厉处罚。芗城区物价局检查所陈所长也承诺,如果今日还按照1.5元收费的话,将带人前去处罚。
昨日中午,记者再次来到中山公园门口停车点,有两三个市民前来停车,记者询问收费时,一位20多岁的陈姓市民说:“收1.5元啊,这边比较贵。”另外一位黄先生说:“这几天来停车都是收1.5元,比延安北路收的贵5毛。”
收费员刘师傅还认得记者,他说:“你们的报道我们都看啦,我们今天就降了,只收1元钱。”记者再问为何刚才几位市民被收1.5元时,刘师傅却一言不发,不再说任何话。
记者也就此事咨询芗城区物价局检查所的陈所长,他说,中山公园此举是不允许的,没有到物价局进行“申请报批”,这11个“临时看护点”只能按照文件规定收费,而不能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而承包11个看护点的物业公司由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
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小张称,8月2日,他们曾就此事召集两家承包物业公司——恒明物业公司和丹霞物业公司召开会议,责令恒明物业公司对其下属的中山公园临时看护点进行整改,而他们也并不知道中山公园还是在进行“多五毛”收费。对此,恒明物业公司的蒋老板当天下午称,这是看护点的员工私自提价的,他对此事并不知情,他表示,已经对员工进行内部严厉处罚。
此外,芗城区物价局检查所陈所长也承诺,如果今日还按照1.5元收费的话,将带人前去处罚,按照物价局最高处罚标准——非法所得的5倍进行罚款。
当天,记者还走访另外10个“临时停车看护点”,除一处没有看到收费人员在场外,其他停车点的收费标准还是按照提示牌子上写的标准:每辆电动车或摩托车收取1元。至于对11个临时看护点平时的管理,陈所长称,他们平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明查暗访,进行价格监督;而执法局则表示,他们则是配合物价局对卫生、收费牌进行维护。
□回音壁
在昨日的报道中,有市民反映,九龙公园门口的停车点也涨价,而且没有正规发票。记者咨询芗城区物价局得知,九龙公园属于特批的“二类景区”之一,允许收1.5元的停车费。发票方面,物价局表示,漳州目前百分之七八十的停车场,均没有到税务局领取正规发票,而是自己印制“取车票”,他们近期也将配合税务部门进行整治。
此外,一些到中闽百汇商场后地下停车场停车的居民也反映,该地下停车场每辆电动车(摩托车)的收费标准,从原来1元涨到2元。停车场收费员陈女士称,这里平均一天才停20多辆车,大部分都是居住在附近的市民,2月份的收费是4小时内1.0元/辆,涨价则是停车场自行规定。对此,市物价局明确表示,中闽百汇后地下停车场不能收取2元停车费。(本网见习记者 胡婧 方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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