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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高速上“碰瓷 作案18起被批捕

2011-08-04 04:0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犯敲诈勒索罪,批捕刘某林等4人。

  刘某林等4人都是广东惠州的无业青年,就寻思着以“碰瓷”方式来赚些“轻松钱”。4月15日,刘某林等人驾驶租来的汽车,从广东行驶至沈海高速龙海江东段时,故意碰撞前方行驶的小车,然后以车辆受损为由向对方车主胡某索要4000元。从4月15日至6月2日,刘某林等4人采取上述作案手段,在福建的龙海、云霄、诏安、同安、惠安、石狮等多个县市高速公路上,共计作案18起,涉案金额达3万多元。6月底至7月上旬,4人分别在广东深圳、福建龙海等地被抓获(本报5月5日A18版报道)。(本网记者 陈群 通讯员 林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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