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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无证醉驾 负全责

2011-08-04 03: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两少女丹霞路殒命车祸一事(本报7月27日,7月28日曾作报道),有了新进展。交警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陈某东是无证醉驾,事发时,他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63.50mg/dl,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在8月1日,陈某东家属又向两名死者的家属各支付1.6万元赔偿金。

  根据交警部门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7月26日凌晨3时许,陈某东开车沿丹霞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事故地时,车头碰撞到前方行人叶晓雯和赖雯霞,造成两女生当场死亡。事后,陈某东被警方带到芗城医院抽血检验,报告显示,陈某东肇事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50mg/dl,属于醉酒后驾车。另外,经公安网查询及陈某东的陈述证明,陈某东本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警方认为,陈某东无证醉驾,严重影响驾驶的安全性,且夜间驾驶机动车,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未减速慢行确保安全,致遇到情况闪避不及,其行为与本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人赖雯霞和叶晓雯虽行走在机动车道内,但与本事故的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故陈某东负事故全部责任,叶晓雯和赖雯霞不负事故责任。

  叶晓雯的爷爷叶某镜说,至今,他们已经跟陈某东家属有过两次接触,对方有表示将积极面对这起事故,尽量做好赔偿工作。一些相关材料,警方也已经移交到芗城区检察院。电话中,叶某镜说,自己疼爱的孙女就这样走了,每天想到这事,他的心都在滴血,为晓雯的后事奔跑几天,他已经身心疲惫,不愿意再呆在这里,把相关事情交给外甥后,已经回到安厚。

  “阿霞走后,我晚上一直都睡不着觉,经常彻夜难眠。”赖雯霞的舅舅张某称,他每天都在为外甥女的后事奔波着,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和赔偿,一个晚上,自己实在睡不着,就借雯霞的口吻写下一首诗——《妈妈,别哭》,以寄托自己的哀思。(本网记者 曾炳光)

《妈妈,别哭》节选
妈妈
今天是同学聚餐
饭菜也许简单点
也算是同学聚餐以来
最为奢侈的一次
妈妈,我真的很开心
因为,我马上就要向晓雯倒话匣子
妈妈
从我心脏在您肚子里跳动那一刻起
我就未曾停止过爱您
妈妈
感谢您带给我的旅程
哪怕短暂点
但我依然愿意来生
再做您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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