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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征地补偿标准调整

2013-01-08 07:48 来源:闽南网 4
从本月起,漳州调整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详见表格),其中,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龙海市),最低为130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91000元/亩(芗城区),最低为32500元/亩。

征地补偿标准
备注:芗城区、龙文区、南靖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含青苗补偿费

  闽南网1月8日讯 从本月起,漳州调整各县(市、区)征地补偿标准(详见表格),其中,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龙海市),最低为130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91000元/亩(芗城区),最低为32500元/亩。

  漳州近几年逐步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前年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统一年产值标准最高为1824元/亩,最低为1100元/亩;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84500元/亩,最低为27500元/亩。

□名词解释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是计算征地补偿费用的主要依据。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指在城镇行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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