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前日,涉嫌故意伤害的网上在逃人员庄某鹏,到南靖县公安局船场派出所投案。
2008年4月2日晚,家住南靖船场镇星光村的庄某鹏,到芗城某大酒店员工宿舍,砍伤同事后潜逃,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今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清网行动”追逃专项行动,南靖县公安局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制定《关于敦促全县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通告中明确对于在今年12月31号前主动投案的在逃人员,可以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庄某鹏看到通告后,主动投案,目前已移交给芗城新桥派出所。(本网记者 陈慧聪 魏明东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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