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拐走别人女儿 获刑一年半

2012-12-28 08:05 来源:闽南网 1

  闽南网12月28日讯 自己不能生育,魏某将目光瞄向行乞者的女儿(详见本报3月31日A3版、4月1日A9版报道)。前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魏某构成拐骗儿童罪,获刑1年6个月。

  3月30日上午9点,魏某在漳州市区延通市场东门,看到一个女子在行乞,身边有个约2岁的小女孩。因自己和丈夫一直未能生育,她想将女孩骗回家抚养。于是,她趁人不备,牵着小女孩离开,带到自己家中。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拐骗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十人中有一人打算拼"小长假" 12月31日受"挤兑"
下一条:蛋价6元市民不淡定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