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3公里收费1500元”续 路损按市价赔偿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从最初的施救方说1500元是吊车费而非拖车费,到货车司机小蔡等到了一纸120500元的“赔偿费清单”,此事引起的争议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详见本报7月1日、2日、6日、7日、8日报道)。
昨日,在龙池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协调下,一名自称是建设方负责人的王先生出面并表示,他们向交警及货车司机出示的,是他们当年参与该道路招标时中标的工程单价参考预算单,而并非赔偿清单,里面也没有具体的道路污损面积及赔偿金额。他们要求货车车主尽快自行修复受损路面,然后交由他们验收。
而车主蒋先生对王先生的这一说法并不认同。就此,龙池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陈主任提议,建设方和车主双方见面后协商,并请第三方专业的鉴定机构到现场确定受污损面积,然后按市场信息价格赔偿。目前,当事双方表示认同,愿意协商解决路损面积赔偿问题。
【“建设方”】
否认开具赔偿清单
不愿确定路损面积
昨日上午10点,龙池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陈主任,约来2006年承包角海路(角美至海沧)建设的两位负责人。
对于先前货车司机小蔡及交警讲述的12多万元的道路污损赔偿费清单,自称为该道路建设方负责人的王先生、方先生表示,他们没有开具过这张赔偿清单,他们当时开具的是公司参与该道路招标时中标的工程单价参考预算单,这里面并没有涉及具体的道路油染面积及赔偿金额,而是当时的一些公路造价信息。当记者多次要求看一看这张预算单时,王先生称“单据在公司,不方便查找”,且不愿透露他们公司的名称及个人姓名。
王先生介绍,角海路是一条新修的公路,还未移交给公路部门,而事发当天正好是在办理移交工作,“因为这件事,我的工程没有办法移交,我还有一笔移交后才能拿到的价值200万元的工程款,现在也拿不到”。王先生说,公司建成的公路被柴油污损,他们不想去确定路损面积及赔偿金额,他们要的只是道路尽快恢复原样,这样他们好办理移交手续。
车主要自行修复
污损路面
王先生认为,货车侧翻漏油污染了道路,不论是事发当时的漏油面积,还是事后消防冲洗及车轮碾过延伸的油污面积,这都是因为货车发生侧翻引起的,货车司机和车主应该负责。
王先生说,事发当天车主称要自己叫保险公司过来,一起测量现场污损面积,可是后来没来办理,而他们也一直未去测量污损面积究竟有多大,因为这是车主的事,“这个我不管了,你的车造成了我路面的损失,你把它给我恢复成原样就好,你自己去修复,我们来验收,验收合格就行了,验收不合格,重新再做。”王先生觉得,车主应该尽快出来解决赔偿问题,并建议其叫上保险公司到现场测算道路污损面积,然后自行聘请施工单位修复道路,直到他们建设方的工程监理单位验收通过。
【车主】
只按事故当时
受污面积赔偿
车主蒋先生听闻王先生的说法和提议后明确表示,他有义务赔偿事故发生时车辆漏油造成的道路污染,但是没有义务自己去请专业机构去测评受污染道路面积。
蒋先生说,即使请了专业的鉴定机构过来测评油污面积,但是测量的究竟是事发当时造成的路面污染面积,还是事发后消防冲洗完及过往车辆车轮碾过延伸的路面污染面积,这个还很难说,因为目前还没有标准说应该赔偿哪个油污面积,“我只认事发当时造成的污染面积,事发后道路污染面积扩大,一是因为消防用水冲洗了现场,二是因为交警没有在事故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任由过往车辆经过油污路面,将其延伸到前方,而这并不是我造成的”。
福建省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也认为,在这起事故中,油污扩大后的面积并不是货车司机的行为造成的,可以不用承担这个赔偿责任。但是索赔方还是需要请专业的机构来鉴定第一现场油污面积及扩大后油污面积,然后协商确定要按哪个面积赔偿。
【管委会】
介入并调解
请当事双方协商解决
针对这一事,龙池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陈主任认为,当事的车主和建设方应该积极面对问题,最好能见个面坐下来好好协商解决。因此他提议,由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协调,车主蒋先生和道路工程建设方负责人约个见面时间,并约请第三方鉴定机构一起到事故现场,对道路污损面积进行估算,然后再按照市面上的沥青公路造价进行赔偿。对此,王先生、方先生及车主蒋先生最后都表示认同。(本网记者 陈青松 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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