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参保人每年可最多补贴50元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近日,经漳州市政府批准,芗城区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在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政府每年最多补贴新农保基金50元/人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至30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并报所在镇(街)政府批准,经公示后方能执行。原则上村集体补助每人每年不能超过500元。
芗城区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从最低缴费档次起,每提高一个档次,政府补贴标准增加5元,最多补贴50元。
政府对特殊群体新农保缴费增加补贴
对农村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书的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等缴费对象,芗城区政府为其代缴5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缴费对象,芗城区政府从计生事业经费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
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45至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并已落实绝育手术或生育一个子女并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夫妻,在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芗城区政府从计生事业经费再增加30元的缴费补贴,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
享受以上特殊群体补贴的人员,符合多种对象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政府补贴。
参保人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基础养老金
《办法》规定,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政府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芗城区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暂定每人每月65元。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一个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10月1日新农保制度实施时,按规定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补缴部分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本网记者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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