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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不让朋友下车 带回租房行不轨

2011-07-01 03:3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与朋友一起唱歌喝酒后,三人一同打车回家,当朋友要下车时,不让朋友下车,强行将醉酒的朋友带回租房行不轨。昨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朱某。

  朱某与被害人吴某相识于朱某打工的饮食店,两人是普通朋友关系。6月14日凌晨1时许,朱某与吴某及吴某的朋友陈某三人一起,到市区某KTV唱歌喝酒。

  凌晨4时许,三人又到芗城区胜利公园对面吃完烧烤后,乘坐的士要回去休息,途经新浦路教师新村时陈某下车,吴某也准备下车时被朱某拦住,不让吴某下车。

  随后,朱某将酒醉的吴某带到其租房内,强行与吴某发生性关系,吴某事后报警,朱某于6月15日被抓获归案。(通讯员 韩艳红 本网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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