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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回收赔偿款有争议 村民持续拒领果林被铲平

2011-06-30 01:54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天,漳浦县石榴镇东山村民薛惠西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反映,去年,东山村委会征用了他一片李子果林,至今没给他赔偿。对此,东山村委会主任和石榴镇政府明确表示,薛惠西种植的那片李子果林属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期已满,村委会收回土地,但因对赔青款数额有异议,薛惠西一直拒领。

  薛惠西说,这片李子树每年能给他带来七八千元的收入,去年5月16日,东山村委会下发通知,要求两天内到村委会领取赔青款,一亩5500元,薛惠西不同意。

  几天后,外出打工的薛惠西回家后发现,李树林已经被夷为平地。“我那些李子树每年可以收入七八千元,赔青款才5500元”,为此,薛惠西至今未领取赔青款。

  东山村委会主任薛振财说,去年,村民在“四清场”承包地合同已全部到期,村委会将收回土地,并事先通知相关村民,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确定林地第一期赔青款标准为5000元/亩至5500元/亩,第二期的赔青款标准为5000元/亩至5700元/亩,除了薛惠西外,其他村民都领取了赔青款,并自行处理了果树。

  薛振财说,去年5月下旬,村委会叫来推土机,推平了这块土地,“当时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在场”,村委会将与薛惠西再次协调赔青款事宜。

  漳浦县石榴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说,经查实,东山村“四清场”确实属于村集体所有林办场,东山村委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收回了这块集体土地,东山村两委曾多次与薛惠西协商,要求其领取赔青款,但薛惠西一直拒领。  (本网记者 林深圳 实习生 戴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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