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老赖”半数是公职人员 事发人民新村二期
人民新村二期大门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在小区的“三国纷争”里,物业往往是大家的矛头所向,可是物业也有物业的难处。
这不,县后社区物业站的负责人阮女士看到本报的“城市生活 水煮小区”的系列报道后,就向本报报了一个料:只有420户的人民新村二期,却有58户物业费“老赖”,而这些老赖中,半数的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一些五保户、困难户,体会到我们工作的辛苦,都会主动交物业费,反倒是高收入、有能力的人恶意拖欠!”阮女士说,很多媒体报道都站在业主角度,没替物业说过话,她希望大家也体谅体谅物业的难处。
气愤
物业费“老赖”
不少是公职人员
昨日,记者来到县后社区物业站。阮女士翻出物业费收费登记表,与记者一页一页地细数起拖欠物业费的“老赖”。
“16栋两户,从去年开始不交,一个是市里的公务员。他们楼下的住户违章建了个小房间,当时搭的时候没人来讲,搭好才来说,物业上门劝说了好几次,对方不肯拆掉,我们又没有执法权,能怎么办。那两户自那以后就开始不交物业费了。”
“17栋有个大学老师,家里失火,怪到物业头上,不交物业费,他母亲住在另一栋,也跟着不交。”
“19栋有4户没交,有个公务员,烧金纸的炉子放在外面被人拿走,她也责怪我们物业,3年没交过物业费了。”
“23栋有个医生,5年没交过物业费,说不值不交。还有个老师,说是有鼻窦炎,楼下邻居炒菜油烟味太重,影响到她,协调了几次,可是这我们哪里有办法,我们也不能阻止人家炒菜。但是这个老师就以这个为借口,2年不交物业费了。”
“25栋最多户没交,有困难户,也有公务员,有个民政局领导的女儿,本人也在事业单位上班,从我们进来后她就没交过一分物业费。还有个环保局的,女儿在法院工作,也没交过物业费。每次上门去要,总说要交要交,但是从来没交过。”
记者算了一下,420户有58户长期不交物业费,20多户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阮女士说,“其中还有一个是县长的夫人,她家隔壁被偷,她就不交物业费,县长的妹妹住在其他栋,也跟着不交。其他20多户大部分是困难户、残疾人或者低保家庭,也有个别是有钱的生意人。有些低保户看我们辛苦,还会主动交一半钱。“没钱的不交,能谅解,但是有钱不交,就很可恶了”。
这些人为什么不交物业费,阮女士说,有些有出过问题,怪到物业头上,但是有些就是完全不知道原因。
无奈
物业费低收入少
员工工资都很低
县后社区物业站负责人民新村二期(16栋至26栋)及乔安商住楼、乔安11栋物业管理。物业收费标准非常低,住宅是0.23元/月平方米,营业店面办公楼是0.5元/月平方米。按每户100平方米算,一个月每户物业费也就23元,一年两三百元。
“靠物业费、停车费等收入,每年物业有二十一二万元的收入,我们就靠着这些收入给工人发工资、支付日常的费用、交税等。物业聘请了9个保安,三班倒,24小时巡逻保护小区安全。另外还有保洁人员、水电工人等。近20人,一个月却只有2万多花费。大家的工资拿的都是最低的。春节过节费,一个人才50元”。
“但是有些人不交就是不交。也不体谅下别人,只要一有问题就怪到物业头上,也不分清楚,有些事情是物业的责任吗?上门去跟他们收钱,就跟乞丐一样,来讨钱的。有一次,一个业主好说歹说,交了一半钱,给的时候还把钱捏在手里捏得紧紧的。”阮女士说,有时候她真的非常生气,很想到单位去找这些人要钱,有时又想,每个月也就拿几百块工资,没必要那么拼命。
“这些人长期不交钱,等于占了大家的便宜。”阮女士说,她也想过是否上法院告他们,但是欠的钱又不多。想请大家帮忙想想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律师
可通过业委会协调
或到法院起诉
福建中仑律师事务所许忠辉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有义务交物业管理费,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可以向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站投诉物业管理公司,但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来表达对物业的不满。如果有业主不交物业费,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公司可以请业委会出面沟通协调,沟通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那些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本网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陈日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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