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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时抵用券不能用? 原来是商场把抵用券印错了

2011-06-14 01:4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吃完牛排,拿着抵用券准备结账,却被告知此张消费券不能使用。昨日上午,市民林女士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诉说自己在市区“盛世经典牛排”消费时的遭遇。

  商家说,必须消费满100元时才能抵用10元,商场把抵用券印错了,后来才改了过来,不过前期已分发了一部分出去。工商部门表示,既然抵用券已经发到消费者手上,商家就应该按照券上的条款履行相应的义务。

【时间】
结账时被告知
不能使用抵用券

  林女士说,上周,她在丹霞路上的一商场闲逛时,拿到一份“店家优惠指南”,里面有几张“盛世经典牛排”的抵用券,于是她带着朋友到店内消费,结账时却被告知“10元抵用券”不能使用,只能用“8.8折打折券”,她觉得十分莫名其妙。林女士表示,自己平时不怎么喜欢吃牛排,刚好拿到了商场派发的抵用券,“觉得划算才和朋友一起去吃”。

  不止林女士遇到这种情况,记者在本地论坛上也发现有着相同遭遇的网友们,其中一位网友称自己手头有店内派发的“10元抵用券”和商场印制的“10元抵用券”两种优惠券,端午节当天只带了商场印制的抵用券前往“盛世牛排”消费,遇到的情况和林女士一样,收银员坚持是商场印错了,不予以优惠,网友表示事先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商场印制的抵用券不能使用的公告。很多网友纷纷跟帖表示支持,说商家这样的做法令人感觉受到了欺骗。

【商家】
商场印错抵用券
发了一部分出去

  昨日,记者来到了盛世经典牛排店,门口还挂着“现金消费套餐一份送10元抵用券”的活动,谢经理说,这是商家所在商场在印制优惠券的环节中出错了,他们店内要“消费满100元才能使用一张抵用券”,而林女士和网友们消费都未满100元,都不能享受优惠折扣。

  记者看到的抵用券为正面印着“现金消费套餐一份即可抵用¥10”,反面为使用细则,上面斜盖着一红章“每消费100元可限用一张”,而林女士称自己拿到的抵用券并未加盖红章。

  记者随后找到商场负责人,她表示,在前期印制抵用券时,商家通过电话给出的信息中并未包含“消费满100元才能使用一张”的信息,端午节赶制的一批优惠券已先行发出,他们在前期沟通可能出现了失误,她表示店家的损失,商场也愿意进行各方面的补偿。出现此问题后,她也曾经建议店家应该对此作出一些“补救措施”,例如可以在市民消费前告知此种券已取消并致歉,此外在店内贴出公示,说明这种券需满100元才能使用。“但是他们没有这么做,我们只好在剩下的这些优惠券上加盖了这个红章。”

【部门】
消费者权益最大
应按券上条款履行

  记者就此采访了漳州市工商局12315,一位工作人员说,优惠券上体现的商场和店家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既然券已经发到消费者手上,就应该按照抵用券上的条款履行相应的服务。

  至于解决方法,她建议,商场和店家可以双方进行自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拨打12315投诉,市民遇到类似消费纠纷,也可拨打12315投诉。(见习记者 胡婧 方锦燕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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