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漳州出台认定办法
2012-10-12 07:52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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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10月12日讯 昨日,漳州市政府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漳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和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按照该《办法》,因家庭成员赌博、吸毒致家贫;家庭成员在私立高收费幼儿园、中小学自费择校就读的家庭等情况的,均不能申请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办法》规定,申请低收入认定的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县级民政部门有权不予认定或者取消资格,并纳入银行及有关部门建立的信用体系;对于已经取得的社会救助款物,由专项救助主管部门予以追回。(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吴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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