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工作单位 户籍先回原籍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我是漳州师院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户口有的同学是迁回原籍,有些落实了单位的,要迁到单位所在地,可是学校却一律将我们的户口发回原籍。”昨天,漳州师院多名应届生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反映这一情况,并表示不解,为何单位都愿意接收户口,学校怎么就不肯迁?
其中,漳州师院一名应届毕业生还举例称,“她同学毕业前找到一家厦门的国有企业,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户籍,准备好学校要求上交的材料后,却被学校保卫处的工作人员告知,应届毕业生的户籍一律只能回原籍”,该学生表示困惑,觉得这样的做法不合理。
随后,记者从漳州师院保卫处了解到,最开始通知学生在6月10日前要把户籍迁入地上报,如果不是发回原籍,而是到单位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例如迁移证、就业协议等。可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办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学校保卫处,今年的学生户籍要发回原籍。之后,保卫处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学生,许多学生表示很不理解。
“主要是各地接收户籍标准不同,比如厦门,门槛很高,往年有出现学生到厦门办理落户,但当地公安局不同意的情况,学生就面临很尴尬的境地。”学校保卫处一工作人员说。
针对这一情况,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办理窗口一工作人员介绍,一般需要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迁移证、接收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盖章的报到证,如果是待就业的学生,户口就是发回原籍。但是每个城市的户口政策并不相同,并不是提供这些证明就可以落户的,一些大城市门槛很高。单位即使同意接收户口,但不意味着当地的公安局就愿意接收。往年就经常出现,单位表示愿意接收学生户口,但在实际操作中当地公安局却不给办理的情况,这样一来,由于迁出地的网上信息已经生成,学生又不能直接从迁入地迁回原籍,就会出现户口无法落户的情况。因此,选择回原籍,是最好的方式。
“户口落户主要是要看迁入地愿不愿意接收,建议学生可以申请绿色通道直通车,既向迁入地的公安局申请落户,当地如果愿意接收,迁出地就可以办理。”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工作人员这样建议。(本网记者 郑娟娟 见习记者 白志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