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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多无业委会小区 电动车停车费普高政府定价

2012-09-12 11:01 来源:闽南网 0

  
竹围新村停车场,收费超标也未明码标价

  闽南网9月12日讯 到小区停车场寄存电动车,每个月要30元,加充电费每月要收40元,家住芗城竹围新村的庄先生纳闷了,物价局对停车收费不是有明确的规定,电动车每月20元吗?

  连日来,不少市民拨打海都漳州通2050110,想知道小区停车场的收费,到底有没有标准可依?

  邦邦了解到,根据物价局关于漳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电动车停车费每月为20元,无业委会的小区,要执行这一标准。不过邦邦走访了包括竹围新村在内的市区多个小区,这些小区都没有业委会,但是电动车的收费,却普遍高于这一标准。

【邦邦调查】停车场大多被承包收费高于物价规定

  前日,邦邦来到竹围新村停车场,一名中年妇女正在看守停车场。邦邦咨询包月寄电动车价格时,她表示,包月费30元,如果要充电的话,要再加10块钱。当邦邦表明身份后,问及这个收费标准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批时,这名妇女则表示不清楚,称自己只是给承包该停车场的老板打工而已。邦邦问及停车场老板的联系方式时,她则表示没有,并表示他们的收费很“厚道”,跟其他小区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差不多。

  邦邦又走访了芗城区的几个小区,发现电动车包月停车的费用各不一样,但价格大多超过物价局定的20元/月。具体为:瑞鑫小区停车场25元/月,充电再加10元;人民新村25元/月,充电再加10元;教师新村30元/月,充电再加10元;明欣福园30元/月,同样也是充电再加10元。

  邦邦致电明欣福园停车场承包者谢先生,当问及停车场的电动车包月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审批时,谢先生表示“有到物价局做审批”,随后挂断电话。

  邦邦采访了小区的多名业主以及物业人员,得知这几个小区皆未成立业委会,且小区的停车场基本都采取承包运营,停车场内也没有任何有关停车收费的明显告示。

【物价局】无业委会小区应执行政府定价

  漳州市物价局收费科的负责人吕先生介绍,漳州市物价局上个月出台了漳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根据这份文件,漳州市物价局对停车收费制定了一个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为:小车停车费60元/月,临时停车3元/次;摩托车25元/月,临时停车1元/次。对电动车停车收费也做了明确的规定,标准是20元/月,临时停车是1元/次。

  吕先生说,根据停车场的不同性质,停车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执行政府定价,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则由业委会决定小区的停车收费。针对邦邦调查了解的情况,吕先生说,小区若未成立业委会,还执行市场调节价,则属于违规行为。

  对于充电服务的收费标准,吕先生说,这部分的收费是由市场在调节,停车场可自己定价,“不过,无论是政府定价还是市场调节价,都应该在停车场设置明码标价牌。”

  邦邦将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反馈给芗城区物价局价格检查所,该所陈副所长表示,将在指定的工作日派工作人员下去核实检查,如果是初次行为,工作人员将尽快督促其整改,“如果经工作人员劝导还是没有整改,将按照《价格法》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罚。”陈副所长提醒市民,如果市民发现在小区停车场乱收费情况,可以拨打12358投诉举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戴江海 见习记者 张颖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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