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家芗0596小区筹备业委会 开发商不配合?
闽南网9月11日讯 家芗0596小区业主称,开发商不提供筹备所需资料,一度将房管局送达的函退回;律师建议,业主可向主管部门申请成立大会。
小区业主要成立业委会,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材料,但开发商不配合。昨日,市区家芗0596小区业主黄先生向本报反映,说芗城区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简称芗城区房管局)发函给开发商,还被退回。对此,芗城区房管局当事工作人员未否认,但细节不便透露。而开发商漳州高力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高力置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将向领导汇报此事,并称已经在帮业主准备材料。
家芗0596小区业主黄先生说,小区入住率已接近三分之二,今年五六月,小区100多名业主达成共识,要成立业委会,于是向芗城区房管局申请。成立业委会,需要开发商高力置业提供相关文件。1个多月前,业主徐女士等人找上开发商,却遭到拒绝,“我们找他们老总曾先生和副总戴先生,他们都说这不关他们的事,没有理会我们”。
8月底,黄先生向芗城区房管局反映此事,工作人员答应黄先生,要正式发函通知开发商,让他们配合出具相关文件。等了几天后,开发商还是没有动静,黄先生便于昨日到芗城区房管局问个究竟。黄先生说,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他,8月31日,该工作人员亲自带上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关于报送家芗0596小区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文件资料的函》,要求开发商提供业主名册、小区建筑规划总平面图等资料,送到高力置业某负责人办公室,并报上自己的身份,但对方却不接受,工作人员只好把函件放在对方的桌子上后离开,岂料,对方又将函件丢进电梯,让工作人员带走。
针对黄先生的说法,记者向芗城区房管局这位当事工作人员核实,他没有否认,但是其中的细节,他称不便透露。
记者随后来到开发商高力置业,副总经理室内,一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办公人员称,他是新来的,不知道此事,要去了解一下。而高力置业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要将此事向领导汇报,并称已经在帮业主准备材料。
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乾金支招,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如果建设单位未提交书面报告或者建设单位已不存在的,业主可以书面形式,向县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请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业主的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应当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并确定筹备组召集人。据此,业主可以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筹备。(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周杨宁 白志强)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