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加油站使用打火机 不听劝阻被起诉
2012-09-05 10:15 来源: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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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一点火苗都有可能引发火灾或者爆炸,漳浦县的周某不理会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警告和制止,竟坚持要在加油站用打火机来点燃香烟。8月23日,漳浦警方对周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案件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6月11日19时许,周某在自己家里喝完酒后骑摩托车准备到深土镇山边村接妻子回家,途经某加油站时,看到摩托没油就进加油站加了60元汽油。在等待加油的间隙,周某从口袋里掏出了香烟和打火机准备点烟,加油站工作人员林某看到后立即对周某进行制止,周某对林某说:“没事,我点看看,起火了我来负责。”然后就用右手拇指弹压一下打火机按键,结果没有点燃打火机,正当第二次准备再点燃打火机时,坐在值班室里的加油站老板赶紧出来抢下周某的打火机,见周某一身酒气,老板随即向深土派出所报警。(杨媛 黄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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