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副驾女子大腿被拍司机被罚100元? 漳州交警昨辟谣

闽南网   2016-12-02 08:06

  闽南网12月2日讯 “因你右手放至副驾驶座一女子大腿处,有损漳州市形象,被交警执法设备拍照,拟罚款100元,记0分。”昨天,一张违章短信通知的照片在漳州的朋友圈传开,不少网友表示诧异。

  对此,昨天下午,漳州芗城交警大队紧急辟谣。该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根本没有这样的规定”,这则违章短信通知中,还具体指明“违法地址于漳州市钟法路与南昌路交会处”,可见是模仿了真正的违章短信通知中的格式,让许多市民难以辨别。不过,最终落款为“漳州市交警大队”,并没有具体指明是哪个交警大队,是较为明显的漏洞。(海都记者 梁政 通讯员 陈衍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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