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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院获同等学力人员单位 硕士学位工作可申请

2012-09-04 09:12 来源:海峡导报 0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近日,漳州师范学院正式成为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受权单位。

  据了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指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开展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申请人在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3年,进入研究生进修班学习,在完成全部课程达到所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的要求,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及论文答辩后,就可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记者 张韩丰 通讯员 陈小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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