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31岁妈妈怀孕还吸毒贩毒 被判缓刑

闽南网   2016-11-18 09:08

  闽南网11月18日讯 染上毒瘾后,漳州31岁女子林某玲屡经戒毒,还是戒不了。从2014年元月到今年7月,她都在怀孕或哺乳期,因吸毒,公安机关对她处拘留15次,都因她怀孕或哺乳而不执行拘留,责令她在社区戒毒。不过,这次她还是被判刑了。

  今年6月8日,林某玲将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根据举报,警方第二天就将她抓获。

  被抓之后,林某玲老戏重演,坐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对办案人员说,她怀孕了。经医院检验,林某玲确实又怀孕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玲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某玲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另外,因她有劣迹和身孕,在量刑时予以酌情考虑。前天,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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