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两棵香樟树 一男获刑两年
2012-08-25 12:0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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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8月25日讯 昨日,林某因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长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5月,应吴某(另案处理)要求,林某带着吴某在长泰陈巷镇祖地村“三娘”山,寻找到两棵香樟树,商谈后,吴某以每棵1000元买下香樟树。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同年5月8日,吴某雇请5名工人到山上采挖香樟树,2天后,由林某联系雇请的挖掘机、汽车到山上装载香樟树。经林业工程师鉴定:被采挖的2棵香樟树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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