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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抽烟是你的自由 但请别毒害其他人

2011-05-31 03:1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今天是第24个世界“无烟日”,也是卫生部印发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实施满月的日子。

  自1月9日起,我国就已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而记者在市区多个公共场所走访发现,公共场所禁烟效果的确不尽如人意。这不仅关乎一个城市的形象,也关乎个人的素质。
公共场所吸烟,伤害的不仅是自己!


  拍摄人:本网记者
  时间:昨日下午14:20
  地点:长途客运站内
  一位在长途客运站内的市民一边焦急看着手表,一边点起一支香烟,记者看见此时其左右都坐着乘客。


  拍摄人:朱先生
  时间:昨日中午12:00
  地点:175医院门诊内
  一位市民在市医院门诊内候诊,因为排队的人比较多,这位市民不耐烦地点起烟。


  拍摄人:本网记者
  时间:昨日下午15:10
  地点:市医院门口
  市医院门口石椅上坐着一排的市民。先是一名中年市民点起一根香烟,没多久坐在另一边的市民也点起了香烟,而他们中间夹坐着一名年轻女子,该女子无奈地低头,时而用手扇去烟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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