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守望制度全市铺开 漳州消防安全100%网格化
一户居(村)民家中有火情,附近的邻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前来帮忙处理,这种邻里守望的制度,将在漳州市全面铺开。
日前,漳州市政府发出《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12年底前,70%的街道、乡镇和社区、建制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2013年底前达到100%。
网格在全社会铺开
首先,《通知》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责任主体。而街道、乡镇要成立由街道、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基层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属于全国重点示范镇的芗城区芝山镇、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云霄县云陵镇等12个乡镇,要明确至少2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管理;而街道、一般乡镇要明确至少1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
村(居)委会要明确1名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成立一个领导组织、组建一支专(兼)职志愿队伍、签订一份消防安全责任书、建立一套排查整治台账、设立一块宣传栏板、张贴一批宣传标语。
而最小的网格——— 街区(小区)、楼院、单位、村组,要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为骨干,成立网格自治联防组织,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
每个社区(村) 建一支消防队
根据《通知》,各级的责任主体,要开展常态化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街道、乡镇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另外,每个街道、乡镇要建立一支政府专职或志愿消防队;每个社区、建制村要建成一支不少于8人的志愿消防队,至少配备“一泵、两枪、三带、四灭火器”;火灾高危单位要有一支“有人员、有器材、有组织”的志愿消防队。
重点单位 实行“户籍化”管理
消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网格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
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定期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另外,从今年7月16日至11月31日,各级网格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三合一”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连片村寨等薄弱环节,各级政府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肖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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