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老赖规避执行 转卖被查封房产

2011-05-18 01:2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5月17日 龙文区法院

  为规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老赖方某将被查封的房产卖给颜某,让颜某以购买此房产为由,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昨日,龙文区法院依法做出裁定:驳回案外人颜某的执行异议申请。

  蔡某与方某素有生意往来,去年双方因借贷纠纷,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方某拒不履行还款协议,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龙文区法院依法查封了方某位于龙文新浦东路的一处房产。事后,方某又将房产转卖给颜某,后者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协议书等,要求法院解除查封。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采用登记生效主义原则,未经相关部门登记备案,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颜某与方某并未就被执行的房产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人仍为方某所有,无论买卖合同真实与否,颜某均无权申请解除查封该房产。法院据此裁定,驳回案外人颜某的执行异议申请。(通讯员 赖青汗 王炜强  本网见习记者 苏禹成)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大车经过 桥头上下震动
下一条:遇车祸摔断肋骨 首位醉驾女将取保候审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