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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出台租房新规 租客房东都要报备

2011-05-13 02:27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流动人口是每座城市管理的一大难题,漳州芗城区出台互联网出租房申报系统,将依托全市的中介机构,对今后出租房屋的租客和房东都进行报备登记。昨日,通北派出所率先召开首个中介协调会,辖区内20多家中介机构参加,部署互联网出租房屋信息申报系统工作。

  据了解,随着芗城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大量流入,隐藏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流窜犯罪嫌疑人利用出租房频繁作案,导致出租房中发案率明显增多,给治安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为了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出租房治安管理,此次出台的互联网出租房信息申报系统将采用互联网、手机短信、语音电话三种申报方式,依托中介机构管控流动人口。

  通北派出所吴所长介绍,震惊全市的3·8金碧辉煌案件中,凶手就是在市区租房的外来人口,出租该房屋的中介机构还被判处负有连带责任,被罚款8000元。

  “此举主要是为了打击流动人口的违法犯罪活动”,漳州市二手房中介协会理事长黄亦忠这样表示。

  对于未履行职责的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据悉,芗城区其他6个街道办随后也将相继展开此项工作。(本网记者 朱远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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