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一女童跌入热水盆烫成重伤续 保育员一审被判缓刑

2012-05-17 07:23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闽南网讯 因未尽职看护幼儿,幼儿园保育员高某导致女童被开水烫成重伤(本报3月2日曾作报道)。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因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芗城区法院一审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事发前年12月7日晚8时。而去年7月13日,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问讯。案发后,高某垫付女童的医疗费4万多元,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万多元。高某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又支付了一笔赔偿款5万元。

  芗城区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鉴于高某系过失犯罪,且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可对其适用缓刑。(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朱灿明 周惠珍)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父亲被打不治身亡儿子婚期被迫延迟 凶手被执行被逮捕
下一条:6月20日起龙厦铁路预售动车票 预计将开行17对动车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