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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昔日嫖客借钱女子反遭强奸

2012-05-08 07:2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闽南网讯 昨日,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陈某。

  胡某2月在漳浦从事卖淫时,与嫖客陈某留下联系方式。4月初,改行前往厦门卖十字绣的胡某,打电话给陈某,称她的父亲生病,要以十字绣为抵押向他借钱。4月9日,胡某按照约定,同姐妹伴颜某携带十字绣,从厦门前往漳浦,陈某在县城为两人开了一个房间。当晚,陈某提出要与胡某发生性关系,遭拒后便以威胁的手段,在胡某朋友面前,强行与胡某发生性关系。次日,胡某与颜某要返回厦门时,陈某为阻止胡某返回厦门,还抢下她随身所带的手机和5幅十字绣。(本网记者 杨清竹 通讯员 林煜屾 陈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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