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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夜场2天连发2命案 均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批捕

2012-05-05 08:5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两天内,市区内两家夜场各发生一起命案,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近日,两起案件共12名涉案人员,分别被龙文、芗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

  海都闽南网讯 两天内,市区内两家夜场各发生一起命案,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近日,两起案件共12名涉案人员,分别被龙文、芗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

  3月27日凌晨,罗某和一帮朋友在龙文区夜歌KTV喝酒,其间罗某想送坐台小姐回家,结果遭坐台小姐的朋友代某阻拦,两人发生冲突,罗某便回包厢叫来朋友,代某见状欲逃跑,罗某带着朋友在后追打。在该KTV大厅附近,李某与林某喝完酒正从包厢走出,罗某一群人误以为李某与代某是一伙的,就向李某动手,林某见状也加入打斗中,经保安劝说后,双方暂停打斗。但不久,心里不满的林某、李某又叫来张某、蔡某等人,再次与罗某一伙人发生冲突,其间,罗某的朋友梁某被当场打倒在地,因脑干出血身亡。

  3月29日凌晨零时许,在市区延安北路宝马会酒吧,叶某(在逃)遇见与他有债务纠纷的沈某,于是叫朋友文某打电话给彭某,要他到酒吧帮忙讨钱。彭某此时正在市区辉煌会所喝酒,听闻此事,便纠集一起喝酒的田某、代某某、吴某等人,到宝马会酒吧。在叶某的指认下,彭某、田某、代某某、吴某等人对沈某进行追打围殴,随即田某持匕首将沈某刺死。3月29日,彭某、田某、吴某落网。3月30日,文某、代某某相继落网。

  市区夜场接连发生命案,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案件发生后,警方立刻组织人力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4月28日,李某、林某、张某等7人被龙文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昨日,芗城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捕田某、彭某等5人。

  办案检察官认为,夜场容易发生酒后斗殴案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在酒精作用下容易丧失理智易冲动,二是这些人往往法制观念淡薄,以为酒后闹事不用负或者能减轻刑事责任。其实一旦事情发生,酒后闹事者必须承当全部的刑事责任。“实际上很多人都是因为一时冲动,造成不堪回首的后果”。检察官透露说,从案情来看,大部分人是几个好朋友一起喝酒,两句话不投机就打斗起来,甚至在打斗中伤到他人,又引发另一场冲突,提醒广大市民,高兴之余喝酒也要节制。(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肖红 韩艳红 郭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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