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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费涨价”追踪:物业须公示

2012-05-04 08:2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费涨价”追踪

  海都闽南网讯 本月开始,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浮动幅度和物业服务标准开始实行新标准(详见本报5月2日A3版报道)。新标准引起许多市民关注,他们更关心涨价后服务质量是否跟着提升。对此,漳州市物管站等有关方面表示,随着价格调整,漳州也出台了新的前期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示公共收益,并单独建账,用于补充小区内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此前,这往往是糊涂账。另外,物业服务是否合格,业主将可进行考评。

保障质价相当业主可以评分

  小区内的公共服务收益,是否能在调价之后实现规范?相关人士介绍,原先,小区内公共服务的收益部分,按规定应为小区业主共有,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这一直是“糊涂账”,大部分业主不知道这些钱有多少、花到哪里去?漳州物管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中要求物业企业定期公示公共收益,并单独建账。小区内公共收益部分将用于补充小区内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那么,如何确保物业收费“质价相当”?漳州市物管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物价局联合制定了《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评分细则》,漳州的住宅物业收费是否调整将与业主对小区物业评分结果相挂钩,业主的评分细则是检查和评定物业服务质量的依据。新标准参考福建省最新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分为5个等级,今年新增加了2个服务等级,将把服务标准的差距拉开,考评细则增加了细化和量化的内容。主管部门也将在日常加强监管,必要时责令物业服务企业整改。评分达到80分为合格。

多个物业公司表示不会立刻大幅涨价

  新标准提价后,是不是意味着所有小区物业费马上涨价呢?记者随机走访中,漳州市区多个物业公司表示,将根据实际情况,并多方顾及业主的接受能力,慢慢调价。

  “我们这个小区,旧标中是一级,1元/平方米,新标准实行后,我们不可能马上按1.8元/平方米进行收费,这样业主接受不了。”钱隆首府物业部的副经理陈诗峰表示,他们考虑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以就近原则,先调一小档。

  漳州市物管站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盘备案的指导价只是作为前期物业的参考,小区业委会成立之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与业主商议达成市场化定价。不过,如果要进行调价,需要通过双半业主的同意(即业主人数或面积),通过业主大会的形式进行调整。(本网记者 萧镇平 朱远娥 见习记者 戴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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