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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职工家庭最高可贷25万

2012-05-03 07:3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漳州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最高额上调到2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上调到35万元。

  海都闽南网讯 时隔一年之后,缩紧的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终于有所放松。昨日下午,漳州召开公积金管委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会上通过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方案,近期将正式实施。根据方案,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最高额将从15万元上调到2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将从25万元上调到35万元。

  从2009年年初开始,随着房地产市场回暖,漳州市公积金的资金使用率大幅提升,截至2010年年底,资金使用率高达91%,大大超过75%的安全警戒线。因此,从去年1月开始调整公积金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从20万元调整至1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从30万元调整至25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必须在还清首套公积金贷款满3年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首付不得低于50%,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为10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为20万元。

  漳州公积金信贷政策缩紧后,至2012年3月,漳州市的公积金使用率已下降至68.69%。随着国家的宏观调控,因投资购房明显减少了,但购买首套住房的刚性需求和因改善住房条件而购房的仍然存在。因此,决定对漳州市目前公积金信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购买首套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从15万元上调到2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从25万元上调到35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或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从10万元调整至15万元,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从20万元调整至25万元。此外,新政还规定,还清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就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或提取。

  据了解,全省各设区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中,漳州市处于贷款额度最少的地市,像福厦泉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单双职工家庭区分,为40万元~80万元不等。

  今年漳州将选择一两个县(市、区),开展住房公积金扩大面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和工会组织将依法缴存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文本,明确单位、个人缴存公积金义务,努力做到在2012年实现缴存人数净增2.3万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6亿元。(本网记者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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