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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肇事逃逸父亲顶包获缓刑

2012-04-27 08:1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闽南网讯 前日,平和法院一审以犯包庇罪,判处许某勇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去年8月13日晚,在平和小溪镇旧县村,许某勇的儿子许某龙(已判刑)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许某勇得知此事后,想到儿子刚满18周岁,又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就决定为儿子顶罪,于是报警谎称他是肇事者,在警方侦查中捏造肇事过程。经民警进一步侦查,许氏父子才说出案情事实,并向受害人家属做出经济赔偿,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许某勇明知儿子交通肇事后逃逸,为使儿子逃避法律追究,冒充自己是肇事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已构成包庇罪。(本网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赖贤平 朱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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